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王璞浮雕。 保定市(bǎodìngshì)退役军人事务局供图
抗日战争中(zhōng),涌现出一批小英雄。他们顽强拼搏,流血牺牲(liúxiěxīshēng),可歌可泣,永远活在了人民心中。王璞就是其中的一位。
王璞,也作王朴,1929年出生,是河北省完县(今顺平县)野场村人。七七事变后,战火(zhànhuǒ)很快烧到了王璞的家乡(jiāxiāng)。
日寇(rìkòu)烧杀抢掠的凶残(xiōngcán)行为,让王璞幼小(yòuxiǎo)的心灵燃起民族仇恨的烈火。他从小跟随父母参加抗日活动,11岁时被推选为村儿童团团长。当得知八路军是打(dǎ)日本鬼子的部队,年幼的王璞梦想成为一名八路军战士。
王璞经常带着儿童团(értóngtuán),站岗放哨查路条,给八路军送信带路,开展拥军优属活动。他还在抗日小学的墙上(shàng)贴上了一张《抗日公约》,要“誓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到底(dàodǐ)”。
为了(le)(le)对付日寇“扫荡”,民兵大搞地雷战,王璞不仅学习布雷,还(hái)学会了造雷。一次,他用自制的地雷炸死一个汉奸,还协助民兵抓住了两个鬼子。
1943年春天,日军(rìjūn)对唐河两岸进行“扫荡”。作为(zuòwéi)八路军冀中军区后勤供应处,野场村成了日军的重点“扫荡”目标(mùbiāo)。同年5月7日,因汉奸告密,日军突然包围了躲藏着200多名群众的后石沟,并在山坡上架起了机枪,威逼(wēibī)群众说出八路军的枪支、弹药(dànyào)、粮食与服装的埋藏地点。
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怒视敌人(dírén),始终没有(méiyǒu)人出声。恼羞成怒的敌人以对天鸣枪相威胁,惊慌的人群开始骚动。
面对穷凶极恶的(de)敌人,年仅14岁的王璞表现得非常镇定,痛骂(tòngmà)汉奸,并高声鼓舞群众牢记《抗日公约》,誓死不(bù)透露八路军消息,与母亲及百余名群众一同被敌人杀害。
为纪念王璞,晋察冀边区政府授予他“抗日民族(mínzú)小英雄(yīngxióng)”的光荣称号,并立了纪念碑。
(河北日报记者赵泽众(zhàozézhòng)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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